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将兰山街道前十街交警支队家属院(馨和村小区)5号楼1单元,兰山街道凯歌文化城凯得利营养餐厅,兰山街道智博专升本临沂校区,兰山街道御园公寓,兰山街道洗砚池街 110号興雲閣店铺,银雀山街道鲁商金悦城 14号楼2单元,兰山区经济开发区浪沙足道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将兰山街道兰华国际公寓,柳青街道澜泊湾 1 期 3 号楼,枣园镇龙泉花园 D10 号楼 4 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来源:健康临沂
编辑者:zyf0539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