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司法网拍买房 却因限购无法过户

临房网 2019-05-23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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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近年来,司法网拍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成为普通百姓买房买车的“好去处”。然而,广州一名男子通过司法网拍买房,却因为限购政策无法过户,还可能因此丧失保证金。昨日广州花都法院公布这起案例,并提醒参与司法网拍要注意了解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的限购政策,须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规避司法网拍中的风险。

  案例:男子拍第二套房无法过户

  据了解,花都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依法在淘宝网拍卖被执行人刘某的五套房产。买受人李某于2019年1月18日拍卖竞得刘某所有的位于花都区赤坭镇的A房,后又于2019年1月29日拍卖竞得被执行人刘某所有的位于花都区赤坭镇的B房。

  李某是广州市户籍,1996年出生,未婚。据李某陈述,由于他不了解广州市的房产限购政策,在竞得以上第一套房产后,还参与第二套房产的竞拍并竞拍成功。但根据广州市购房限购政策,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市内限购1套住房。李某已成年且单身,在竞拍到第一套房产后在广州市辖区内不再具备购买第二套房的资格,因此通过司法网拍购买的第二套房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成交后悔拍不退还保证金

  法院表示,如果李某拍卖成交后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法官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房屋有一定的风险,如果买受人没有深入了解,很有可能会“得不偿失”。一是要详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是否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有意竞买者最好能实地看样。二是要了解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政策,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三是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最好到相关单位查询。

    编辑者:ya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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