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虚假居住登记信息将处以500元罚款

临房网 2020-11-0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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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全 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各地纷纷响应号召,但若不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则将会构成违法。近日,罗湖公 安分局辖区内查获多起出租屋房东未按要求申报居住人员登记信息的案件,所有违反规定的房东均被公 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1月3日,东晓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的出租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工作进行清查核实比对时,发现某城中村某出租屋内有一名租户未按照规定申报居住人员登记信息。随后,民警将该出租屋房东口头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该出租屋房东对租客未按照规定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条例》第四十条第 一款,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 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500元处以罚款。警方依法对该出租屋房东处以罚款500元。


警方在此提醒,房东、租客在出租、承租时,应及时前往相关部门登记,为此次人口普查工作尽自己应尽的义务,避免遗漏申报居住登记信息,造成违法行为。


    编辑者:ya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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